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郭节庆)济宁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绿色门槛”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助力全市节能减排降碳、绿色发展。
落实“绿色门槛”制度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执行“绿色门槛”制度。将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作为财政资金申请前置条件,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由企业在申请财政资金时,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严格审核把关。在审核企业申报材料、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时,严格对照“绿色门槛”相关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逐一审核把关,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一律不纳入财政支持范围。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是用好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信息查询平台。市财政局认真履行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信息查询平台管理责任,加强平台用户信息管理,为各县市区和有关市直单位建立账号,提高平台使用效率,促进全市“绿色门槛”制度落到实处、发挥效益。
三是建立会商联络机制。济宁市财政局与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由财政部门牵头,发改、工信、生态环境、大数据、自然资源、交通、科技等部门参与的会商联络机制,并确定联络员,细化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流程,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协商解决制度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绿色门槛”制度成效显著
“绿色门槛”制度有效避免违法违规企业和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客观上促进了有限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了财政资金引导扶持作用,有力支持了企业做大做强、高质量发展。
“绿色门槛”制度倒逼企业主动加严节能环保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客观上促进了绿色发展。“绿色门槛”制度的严格执行,确保了财政资金投向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要求,较好地防止了财政资金流向节能环保不达标、损害生态环境的企业和项目。
2023年以来,济宁市共补贴3558户企业各类资金约14亿元,全部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同时,全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对于各类企业补贴申请严格审核,确定不予支持企业12户,不予支持企业申请财政资金金额58.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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