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仲志维 通讯员 赵芬)11月15日,济宁高速交警三大队查获一起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11时许,民警发现辖区行驶的一辆鲁H牌照小型车存在驾驶证异常情况,执勤民警于11时39分成功将该车拦截。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员显得有些慌张,说话吞吞吐吐,先是拿出了行驶证递给民警,后又在车内不停翻找驾驶证。在民警的追问下,驾驶员才如实交代其驾驶证被暂扣了。民警通过调查,确定了驾驶员魏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面对民警询问,魏某交代其驾驶证因酒驾被暂扣,这次出门送病人,抱着可能不会被交警查到的侥幸心理驾车出发,不想在收费站出口被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魏某将面临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是非常危险且不被允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计分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会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会受到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能同时被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计分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将会被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