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邹城市朋根聚地餐饮销售经营部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对邹城市朋根聚地餐饮销售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邹城市瑞泽顺风商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对邹城市瑞泽顺风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邹城市老口味扣碗餐饮馆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对邹城市老口味扣碗餐饮馆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勤俭节约、爱惜粮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防止食品浪费,保障粮食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行为及相关违法广告宣传,弘扬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